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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3 14:47:16 作者:机关党委  来源:机关党委 浏览次数:0

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关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机关党支部:

根据《湖南科技学院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湘科院校

发〔2020〕38 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成员7 人,由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根据学校考核办法,制定机关党委考核方案和实施计划,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机关党委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对被考核对象逐个进行评议;审定机关党委的考核结果,确定被考核对象的考核等次;受理并及时处理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

二、评优名额、嘉奖名额分配

2021年机关党委参加考核147人(不含中层干部,中层干部根据组织部安排进行考核,不占所在直属党组织优秀指标),分配评优名额18个、嘉奖名额4个。

三、考核工作实施

1.机关部门年度考核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含主持工作的党支部副书记)具体负责。请各党

支部严格按照《湖南科技学院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湘科院校发〔2020〕38 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程序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2.按照各党支部参加考核人数的 12%以内确定支部优秀名额(四舍五入)(见附件3)。请各党支部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选出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候选人,组织民主差额投票,并根据票数从高到低产生优秀等次推荐人员名单报送机关党委。

3.对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在学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等次人员,给予嘉奖。每个支部限推荐嘉奖1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由机关考核工作小组评议后票决产生4名人选上报。

4.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和拟确定为嘉奖人员,由机关党委组织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一)需报送的考核材料

1.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2.新进管理教辅人员跟踪考核情况表(见附件5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见附件6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备案表(见附件7

5.已签署考核结论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8)、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9),统一交打印件,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应使用胶水粘贴,不能用订书针、双面胶装订

注:被考核对象意见一栏由本人填写“本人同意考核意见”并手写签名(时间落款到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领导评鉴意见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并签署考核意见(时间落款为支部讨论时间)

(二)考核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1.材料报送时间:《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纸质稿和电子稿)202112月29日前;其他材料2022年1月6日前。

2.材料报送地点:机关党委723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52286869@qq.com。

联系人:吕冰,电话:13874766670。

附件:

1.《湖南科技学院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

2.《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3.《2021年度机关党支部年度考核评优名额、嘉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4.《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5.《新进管理教辅人员跟踪考核情况表》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备案表》

8.《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9.《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机关党委

2021年12月23日

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