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电子卖场采购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电子卖场采购行为,充分利用新型政府采购模式,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湖南省2020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湘财购〔2020〕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电子卖场采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卖场采购范围
1.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的资金,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应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部纳入电子卖场管理,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有关办法停止执行。车辆销售、会议服务、公务机票等特殊品目按相关规定实施。
2.电子卖场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者无法实行网上采购的,由采购人提出申请,在采购中心(招投标中心)的指导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使用横向科研经费采购的项目参照《湖南科技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湘科院校发〔2019〕70 号)相关规定实施。
二、电子卖场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采购方式:根据我校实际,主要采用直购和竞价两种采购方式。
2.采购中心(招投标中心)负责指导采购人开展电子卖场中采购活动的业务指导,负责采购人的用户账号、操作权限的配置及维护工作。采购单位负责人确定电子卖场内审核岗、经办岗的具体工作人员,采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在电子卖场的采购行为及真实性负总责。审核岗、经办岗账号详见附件1:《湖南科技学院电子卖场采购用户账号分配一览表》
三、电子卖场采购权限
1.各单位采购总金额<100元的零星项目,可选择直购或竞价,≥100元的采购项目须竞价采购。
2.经费管理部门发起竞价采购。
四、电子卖场采购流程
1.湖南省电子卖场网址:https://hunan.zcygov.cn/。
2.用户登录、注册及采购流程:详见附件2:《湖南科技学院电子卖场采购流程操作指南》。
五、合同签订、验收与资金支付
1.电子卖场采购程序启动后,采购人应根据电子卖场操作流程及时做好各个环节的确认工作。
2.采购人和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做好供应商履约情况的验收工作。
3.提供电子卖场内的验收单、合同作为交易依据。
4.因电子卖场系统暂未完善,现阶段按学校计财处相关规定进行报账,系统完善后,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工作纪律与监督
1.开展电子卖场采购活动,应严格遵守采购相关规定和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确保采购过程和结果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对违反采购工作纪律的行为和相关人员,学校将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
2.电子卖场采购活动应自觉接受上级采购监管部门、学校管理和监督部门等监督。
七、相关要求
1.采购人不得利用电子卖场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应按政府采购的法定方式和程序进行。
2.采购人发现供应商不按合同执行,服务存在不到位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管理部门反馈,采购管理部门及时向电子卖场管理方反映情况。
3.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未经批准在电子卖场以外进行的采购项目学校一律不予报销。
4.2019年之前的线下采购项目要尽快办理结算手续,并于 2020 年 5月 30 日前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
附件1:《湖南科技学院电子卖场采购用户账号分配一览表》
附件2:《湖南科技学院电子卖场采购流程操作指南》
湖南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