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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电子卖场采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4 09:37:40 作者:机关党委  来源:机关党委 浏览次数:0

关于实施电子卖场采购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电子卖场采购行为,充分利用新型政府采购模式,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湖南省2020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湘财购〔2020〕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电子卖场采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卖场采购范围

1.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的资金,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应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部纳入电子卖场管理,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有关办法停止执行。车辆销售、会议服务、公务机票等特殊品目按相关规定实施。

2.电子卖场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者无法实行网上采购的,由采购人提出申请,在采购中心(招投标中心)的指导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使用横向科研经费采购的项目参照《湖南科技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湘科院校发〔2019〕70 号)相关规定实施。

二、电子卖场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采购方式:根据我校实际,主要采用直购和竞价两种采购方式。

2.采购中心(招投标中心)负责指导采购人开展电子卖场中采购活动的业务指导,负责采购人的用户账号、操作权限的配置及维护工作。采购单位负责人确定电子卖场内审核岗、经办岗的具体工作人员,采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在电子卖场的采购行为及真实性负总责。审核岗、经办岗账号详见附件1:《湖南科技学院电子卖场采购用户账号分配一览表》

三、电子卖场采购权限

1.各单位采购总金额<100元的零星项目,可选择直购或竞价,≥100元的采购项目须竞价采购。

2.经费管理部门发起竞价采购。

四、电子卖场采购流程

1.湖南省电子卖场网址:https://hunan.zcygov.cn/

2.用户登录、注册及采购流程:详见附件2:《湖南科技学院电子卖场采购流程操作指南》。

五、合同签订、验收与资金支付

1.电子卖场采购程序启动后,采购人应根据电子卖场操作流程及时做好各个环节的确认工作。

2.采购人和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做好供应商履约情况的验收工作。

3.提供电子卖场内的验收单、合同作为交易依据。

4.因电子卖场系统暂未完善,现阶段按学校计财处相关规定进行报账,系统完善后,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工作纪律与监督

1.开展电子卖场采购活动,应严格遵守采购相关规定和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确保采购过程和结果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对违反采购工作纪律的行为和相关人员,学校将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

2.电子卖场采购活动应自觉接受上级采购监管部门、学校管理和监督部门等监督。

七、相关要求

1.采购人不得利用电子卖场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应按政府采购的法定方式和程序进行。

2.采购人发现供应商不按合同执行,服务存在不到位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管理部门反馈,采购管理部门及时向电子卖场管理方反映情况。

3.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未经批准在电子卖场以外进行的采购项目学校一律不予报销。

4.2019年之前的线下采购项目要尽快办理结算手续,并于 2020 年 5月 30 日前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

附件1:《湖南科技学院电子卖场采购用户账号分配一览表》

附件2:《湖南科技学院电子卖场采购流程操作指南》

 

                                  湖南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