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有关情况填报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学校纪委于2018年5日发布了关于转发《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对非法集体活动,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在11月上午组织各二级党组织书记、组织部、学工部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布置相关工作,现将会议有关精神传达如下:
一、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内容,吃透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在本部门传达到位;
二、各党支部要在本部门全面进行排查,并严格责任;
三、要组织本部门人员如实填报,对于如实填报参与非法集资情况的一律免责,如于瞒报和漏报的人员将从严进行处理。
四、各支部在组织学习传达时还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好校园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知。
机关党委
2018年11月7日